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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我院按照上级部署,多举措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做法有:
一是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工作方案》和《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党组副书记巫春华副检察长为组长,欧光清副检察长、黄冠明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和相关信息材料报送。
二是构建政府工程资料备案机制。加强对政府工程的监督,保障扩大内需背景下的政府投资安全,与区建设局合作建立了政府工程资料备案机制,实现对政府工程项目的同步跟踪监督;同时,我院也可以充分利用该资料,打造政府工程建设信息库,完善我院侦查情报信息建设,构建主动发现职务犯罪平台。
三是积极拓宽工程领域案件来源。加大对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举报宣传力度,通过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走访活动、举报宣传活动、检察长基层接访、直通车等活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主动收集涉及工程建设的职务犯罪信息;加强案件线索的管理和分析研判,深入细致做好初查工作,做好线索成案率。
四是努力抓好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做好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区采购中心和区城管办交流,分析查找工程招投标中制度设计的漏洞和职务犯罪隐患,并共同开展专项预防职务犯罪试点工作。对区城管办107国道(沙井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和资金使用实行同步预防,提出了工程总设计费控制在计划金额90%以内的建议。
五是严厉查处工程领域腐败犯罪。一方面加大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共查该领域的贿赂案件有10件10人,如成功查办了原广深港高速铁路测量人员梁某勾结业主涉嫌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850万元的贪污案,有力保障了国家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严肃查办生产安全事故、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等方面的渎职犯罪,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同步介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40余次。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林庆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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