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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检风貌

 

宝安区检察院概况

 

机构与队伍

 

宝安区检察院与宝安区同时诞生,共同成长,走过了近13年的光辉岁月。如今的宝安检察院有16个处(科室),3个驻街道检察室,拥有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检察队伍。全院正式干警178人,聘用人员65人,平均年龄35岁。其中,30岁以下的干警占到干警总数的47%。中层干部更年轻,平均年龄才34.5岁。全院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10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6%,本科学历124人,为干警总数的69.6%,具有法律方面学历的干警151人,达到全院总数的84.8%。

 

荣誉与情怀

 

这支敢为人先,开拓创新的检察队伍,先后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等一系列荣誉,是全国首批8个“基层院建设业务示范院”之一。为此,他们付出了无尽的智慧和勇气,承担了他们的使命和职责。他们创造的辉煌和走过的足迹告诉人们,这是一个具有理想情怀和职业追求的基层检察院群体,他们身上闪耀着独特的精神气质。

 

宝检精神与建院理念

 

(一)理想信念(支撑)、职业道德教育、专业素质培养三管齐下,打造宝检职业精英团队

    现代理念、职业道德、持续学习是我院队伍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也是我院打造检察精英团队的战略思维和方针。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的高度往往决定了行动的层次。在我院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全院上下都认识到,用现代司法理念来为司法实践和事业发展提供思想指导,能够有效克服检察管理和执法行为的庸俗化和短期化问题,拓宽基层检察发展的空间。我院为此出台了《关于转变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其后广为赞誉的十大观念。这十大观念是我院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我院检察实践工作的生动写照。近年来,我院从未发生一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连续被评为市、区“文明示范单位”、“党建先进单位”,并荣获高检院“文明接待室”、“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等荣誉。全体干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更加自觉地用现代司法理念指导执法实践,进一步强化了我院检察执法效果,树立了我院良好的形象。去年,我院检察工作报告获得了人大全票通过,检察工作得到一致的肯定。

“教育是思想的源泉”。因应检察官职业化改革的形势需要,我院迅速把对检察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摆上了重要日程,广泛开展以“荣誉、情操、创造”为主题的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并通过检察文化建设培育检察官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例如,开展新任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宣誓活动、检察官任命“过五关”制度、“五节约,一提倡,建设节约型检察院”,实施“宝检青年成长计划”,举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主题演讲等,并高质量地完成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承载现代司法理念,接受检察职业教育的核心因素是“人”。以人为本,实施高端人才发展战略,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是我院在新形势下推进基层院建设的战略部署。为此,我院以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为依托,以培养专业化、高素质人才群体为目标,制定了我院2005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今年我院共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903人次,努力促进检察人员的全面成长。目前,我院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10人,占干警总数的6%,有1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37人正攻读硕士学历(学位)。有7人入选高检院、省检察院专门人才库,4人获省市“十佳公诉人”、“十佳侦察员”、“十佳检务秘书”等称号,1人被评为区“十大杰出青年”,各个岗位都涌现出了一批业务能手、业务骨干,一个高层次检察人才群体已经初步形成。

 

(二)建院理念——全力打造和谐、效能、阳光、文明新宝检

在我院荣获首批“全国先进检察院”称号后,各项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全体宝检人紧扣社会发展脉搏,提出打造和谐、效能、阳光、文明新宝检的崭新命题。

我们认为,要应对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检察事业改革创新的新挑战,一要坚持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协调发展,以人为本,以业务建设为中心;二要坚持各项检察职能协调发展,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维护公平和正义;三要坚持办案质量和办案数量协调发展,按照高检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整体法律监督能力;四要坚持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的协调发展,强化检察纪律建设,树立人性化管理理念;五要坚持规范化建设与改革创新协调发展,以制度建设促规范,以改革创新谋发展。

这个工作思路升华凝结成一点,就是要打造和谐、效能、阳光、文明的新宝检。

和谐宝检指的是规范有序,团结协作、政通人和。外推规范执法,内行人性管理,形成内外和谐一致。效能宝检要求创新进取,高效顺畅。立足公平与效率目标,创新执法机制,提高监督能力,强化司法效能。文明宝检强调文明执法,崇尚美德。就是强化工作纪律,弘扬职业道德。阳光宝检追求司法民主,执法为民。实施阳光检务工程,主动接受监督,切实践行为民执法宗旨。

我们在思索新宝检的内涵时,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和谐理念,力求在工作中处处诠释出我们尊重人、培养人、关怀人、服务人、信赖人的理念,团结众人的力量,以人为中心,推动我们的工作迈向新的高峰。

 

(三)规范——构筑检察执法平台

在宝安检察院,每一个细节都给人一种“严整有序”的强烈感受。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们不仅建立起了严密的制度,规范意识也深深内化为大家的自觉。

我们历时半年,八易其稿,将全院近200项规章制度整理成574600多页的《工作规范》,为实现规范化管理提供系统、严密的依据。

我们严格贯彻高检院“三位一体”的指导精神,建立了信息化平台和若干检务信息库,强化了办公、办案的统一管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有效减少执法办案中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了管理工作的效率。

冷冰冰的制度需要人性的关怀,才能给人以温暖。我们针对干警工作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制定了《关于从优待检的意见》。执法、议事决策、管理监督等活动也无一不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理念,为干事创业打下了坚实的制度环境。

今年在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我院进一步探索提高督促检查效率途径,狠抓执行力建设,确保各项检察决策得到坚决、高效地贯彻,切实推进规范执法活动、提高司法效能。我院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举行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对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统一并加深了全体人员对加强执行力建设的理解和认识,并将相关建议和意见列入全院督办事项,加以监督落实,初步形成了一个决策、执行、督促、检查、评估的执行体系。

按照上级“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部署,我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执法岗位检察人员为重点,多层次、多形式、分类别组织专项培训考核。结合这次考核,我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将规范执法作为确保执法安全的重要途径和要求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保障和促进了检察执法的规范化。

 

(四)创新——铸造检察执法新机制

创新是我院检察工作突出的特征。随着宝安检察工作的不断发展,我们没有固步自封,而是通过不断创新检察执法的新机制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创新是发展的源泉”,这几年我院各类业务、管理上的创新举措层出不穷,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我院在全国首创了自侦案件证人保护制度,使证人的权利得到了全面有效的保护,促使了一批自侦案件得以顺利突破,被媒体誉为“立法之先声”;出台了《关于办理相对不起诉案件的规范意见》,给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精神的贯彻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检察执法活动的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与公安分局联合签发《提前介入实施办法》,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创造了规范、稳定的工作机制,检警合作共同促进刑事诉讼质量与效率的提高。与宝安法院正式签署了《关于民事行政诉检察监督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建立了阅卷、检察建议适用等多项制度,并首创将民行检察监督有关宣传资料放在法院立案庭,强化了检法两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司法合力。我院还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刑事犯罪检控组工作模式,设立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检控组等一系列专门办案组;在全市首创设立基层检察室;又成为深圳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唯一的试点单位;

    创新永无止境,创新也需要一个不断发展的环境。建立检察创新体系,用机制建设保持创新力度、营造创新氛围是我院在检察创新上新的大手笔。对此我们突出了以下重点:一是成立改革创新工作协调小组,出台关于检察改革创新的文件,加强对改革创新的领导和指导;二是加大理论调研的经费投入,理论创新先行;三是设立院改革创新奖,每一年度评选十大创新举措和最佳创新奖;四是把改革创新纳入对各个科室考核的重点内容。这一举措把创新纳入法律制度的框架下,为切实解决检察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奠定了基础。

 

 

以业务建设为中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一)刑事检察工作:集体一等功、“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任务位居全国基层院前列

宝安区外来人口众多,治安形势复杂,宝安刑事检察工作办案指标连续多年均位居全市首位乃至全国基层院前列。我院广大干警在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高质高效地完成了办案任务的同时,努力克服单一的办案思想,注重打击与保护、服务、教育、挽救等相结合,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被授予集体一等功,并获颁“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今年,我院旗帜鲜明地将我区党委政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号工程”作为检察工作的“一号工程”,及时调整了全院工作重点,以不到全市五分之一的检力,顶住了全市三分之一的办案任务,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

 

(二)反贪渎职工作:广东省“反贪劲旅”、“渎检先锋”、办案与创新并重

反贪、反渎职侵权是我院工作又一个亮点,多年以来各项办案指标稳居全市基层检察院前列。他们在办案同时结合执法实践,探索反贪、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内在规律,推出“自侦案件证人保护”等全国首创的制度,成为广东省闻名的“反贪劲旅”、“渎检先锋”。

在服务保障宝安城市化进程中,宝安区检察院突出查办了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征地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为区委区政府加快城市化进程的中心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院抓住“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专项活动”新契机,主动出击,争取上级机关和本院兄弟科室的支持,主动掌握辖区内重大责任事故,及时介入调查,并逐渐打破以往“渎检线索靠举报”的模式,首次从新闻报道中自行发现的线索并提出检控,拓宽了案源。

结合近年各地矿难等责任事故频发的形势,我们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主动建立与区应急指挥中心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探索同期介入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机制,推动渎检监督工作不断实现新的突破。

 

(三)职务犯罪预防:预防工作宝安模式

宝安是深圳工业、农业、旅游观光业发展的重要腹地,是深圳利用外资和发展加工贸易的重要基地,拥有大量的民营和外资企业。结合对民营外资企业的预防工作创新发展,我院分别在我区民营企业以及大型台资企业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构,并积极协助大型台资企业富士康集团等民企外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进一步拓宽预防层面,不断增强预防效果,构建出预防工作的“宝安模式”。

近年,结合《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实施,我院积极探索预防工作的新机制,不断加大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和充实社会化大预防网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也继续保持创新发展势头,在办理某街道办房屋租赁管理所所长刘某贪污一案中,针对我区的房屋租赁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我院克服单一的办案思想,及时向区委建议对我区房屋租赁体系进行整改,引起了区委的高度重视,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为完善预防“宝安模式”又添上浓重的一笔。

 

(四)法律监督

我院非常注重将法律监督、打击犯罪、保障人权有机结合起来。近年来,我院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向有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和意向书、纠正意见,切实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在此执法理念的指导下,我院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努力构建包括人民监督员、检察执法监督员、控申信访联络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联络员在内的开放式受监督体系,创办专门的检务公开刊物《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公报》,全新铸造网络检务公开平台——宝剑网,并设立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定期向每位人大代表发送联络专刊汇报检察工作情况,开辟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办理的“绿色通道”。这种种举措有效促进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使检察工作体民心,察民意,深受各界好评,反过来更好地促进了我院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各项监督职能大为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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